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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来源:州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:2024-01-22 16:31 [ 字体: ] 【打印本页】 分享到:

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和《凉山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》(凉府办函﹝2023﹞148号)相关要求编制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,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州科技局门户网站(http://kjj.lsz.gov.cn/)公布并提供下载。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州科技局办公室(地址: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州级机关集中办公区B区B1栋9楼,邮编:615000,电话:0834-2185090,电子邮箱:1961220686@qq.com)联系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3年,州科技局按照“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原则,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精神,全面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3〕8号)要求,以及州委、州政府相关工作部署,结合工作实际,不断完善公开制度,规范公开内容,拓展公开形式,持续深化信息公布内容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。

(一)主动公开情况

一是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。坚持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,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,保持实时更新,全年共计发布信息1687条。二是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。坚持“谁起草、谁解读”原则,重点做好科技创新发展重大改革、重点项目、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,发布解读回应5条。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全年共办理人大提案0件,政协提案4件,按期办结率、满意率均为100%。办理局长信箱信件9件,群众诉求办结满意率100%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情况

2023年,州科技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动态更新和优化完善。二是结合科技系统工作重点,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,并根据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。三是建立健全科技局信息审查机制,按照“谁提供、谁审核、谁公开”的原则,坚持所有公开信息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和保密审查,确保公开信息依法、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和合理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一是严格落实国家、省、州有关要求,优化网站功能,规范科技局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,通过优化栏目设置、简化页面布局、强化内容管理,对网站进行全面升级,持续抓好科技局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。二是积极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,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在平台上按时办结。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,规范运维管理,及时发布工作动态,全方位展示凉山科技工作,传递凉山科技声音,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(五)监督保障
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直接抓、办公室具体抓、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。二是建立健全制度,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州科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,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,量化评分标准,确保结果公正。三是积极开展网站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3

1

6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24次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(一)存在问题

 2023年,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,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。一是工作动态更新的频次还不够多。虽然能够保持至少14天更新一次工作动态,但是对部分工作动态,未同步更新至政府网站。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还不够高。信息来源较少,信息发布的数量不够多。

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了改进。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,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,必须公开;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,必须公开;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,必须公开。同时还要突出侧重群众关注较多、反映较强、疑虑较多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公开。二是加大信息工作网站的检查。定时组织开展错断链的自查整改,尽量减少外链,原则上不允许直接链接非政府网站的信息,确有需要引用上级单位链接时,要建立台账,定期检查链接可用性,动态调整。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。在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,不断拓宽公开渠道,完善公开方式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州科技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,没有发出过收费通知,实际收取费用的总金额为零。